2021年大中華地區上市公司如何披露ESG資訊

證監會:A股公司報告披露徵求意見稿;香港交易所:調整披露規定提升披露率;台灣證券交易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妙盈研究院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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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政策連結:

  • 證監會 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 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徵求意見稿)

  • 香港交易所 附錄 二十七 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

  • 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編制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核心觀點:

  • 隨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5月7日釋出關於上市公司年報和半年報披露內容和格式準則的徵求意見稿,A股將進入強制上市公司環境、社會資訊披露的時代。公開徵求意見已於6月結束,證監會後續將公佈修改和實施的動向。若該規定實施,超過三分之一的A股公司將面臨強制環境資訊披露。
  • 香港地區在大中華區最早啟動上市公司ESG披露規定,2020年7月起香港交易所進一步加強「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相關要求,選擇不披露ESG資訊的公司必須提供合理解釋,當前未做披露的港股公司已經少之又少,除部分多地上市而不必遵守香港交易所規定的的公司,2020年超過95%的香港交易所上市公司已經發布相關披露。
  • 台灣證券交易所要求1)食品工業、化學工業及金融保險業公司,2)餐飲收入佔其全部營業收入之比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公司,3)股本達新台幣五十億元以上的公司,參考國際標準GRI準則釋出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由於GRI準則提出的較高的要求,以上三類台股上市公司ESG披露表現突出,但其餘公司披露情況仍有待改進。

證監會:A股公司報告披露徵求意見稿

2021年5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釋出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 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 (徵求意見稿)」, 對於A股上市公司財務資訊、管理層資訊等披露規範做出要求,並於5月7日至6月7日公開徵求意見反饋。

最新準則中要求屬於「重點排污單位」的公司或其重要子公司,應當根據規定披露公司經營的環境資訊。重點排污單位是被政府認定為對水環境、大氣環境、土壤環境和聲環境造成較大影響的公司,每年由省級地方政府依據中國生態環境部管理規定公佈名錄。大多數重點排污單位為從事燃煤發電、化石燃料、有色金屬等事業的企業,但是污染水平達到生態環境部篩選條件的任何企業都會被認定為重點排污單位。根據妙盈科技資料,截至2020年有4,154家A股上市公司,其中1,500家在2020年被認定為重點排污單位。

證監會的徵求意見稿提出屬於重點排污單位的上市公司應該披露主要污染物及特徵污染物的排污資訊,包括排放總量。屬於重點排污單位的企業還應當披露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以及公司的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環境自行監測方案。證監會也鼓勵重點排污單位之外的公司披露公司履行環境和社會責任的資訊,尤其提到「鼓勵公司自願披露在報告期內為減少碳排放所採取的措施及效果」。

香港交易所:調整披露規定提升披露率

作為全世界最大的證券交易所之一,香港交易所早在2015年時已經在施行上市公司ESG披露要求。2020年7月,交易所進一步收緊了環境、社會資訊披露規定,取消了程度較輕的「建議披露」,改為「不遵守就解釋」,此外還增加了三類強制披露內容,但強制披露要求目前仍不適用於任何環境和社會資訊。

香港交易所的環境披露標準主要關注排放、能源、廢棄物和水資源四個方面。上市公司不僅需要公佈這些議題的環境資料,還有它們減少資源消耗和廢棄物排放的目標,以及為達成這些目標採取的措施。根據香港交易所的「不遵守就解釋」條文,上市公司應該披露ESG資料,若不披露須提供經過審慎考慮的理由。

台灣證券交易所: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

台灣交易所市場規模較小,沒有制定自己的披露標準,而是在2021年1月釋出規定要求企業依據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制定的GRI準則釋出企業社會責任披露。

台灣交易所要求符合以下三類標準其一的公司釋出依據GRI準則編寫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依據台灣交易所上市公司產業分類標準,屬於食品工業、化學工業及金融保險業公司;
  • 最近一會計年度財務報告,餐飲收入佔其全部營業收入比率達50%以上的公司;
  • 最近一會計年度財務報告,股本達新台幣50億以上的公司;

根據以上標準,2021年有超過270家台灣交易所上市公司應當披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根據交易所提供資料,截至2020年942家台灣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有247家披露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GRI準則比香港交易所和中國證監會的披露標準要求更嚴格,需要披露的議題範圍更廣,每個議題需要披露的指標也更多。

除了香港交易所要求的議題的之外,GRI準則還要求針對污水和物種多樣性議題披露。值得關注的是,GRI要求披露計算環境資料使用的方法標準,但香港交易所沒有類似要求。

在數值披露方面,GRI除香港交易所的披露要求之外,還要求披露能源生產量、廢水排放量;並且公司依據GRI準則需要披露溫室氣體減排量和能源消耗減少量,廢棄物和水資源回收量;此外在物種多樣性議題上,需要披露受公司運營影響的棲息地受保護物種數量等資訊。

大中華地區披露情況總結及延伸

在強制披露和「不遵守就解釋」條文規定下,多數香港上市的公司都披露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資訊。在2019年,香港交易所2,525家上市公司中,有2,418家披露了可持續發展報告。而暫未實施強制披露規定的A股2019年3,950家上市公司中有1,030家公司披露可持續發展資訊。台灣交易所目前要求超過200家上市公司依據GRI準則披露資訊,這些公司的披露情況在大中華地區表現突出,但是不被要求披露的上市公司僅有少數釋出完整的資料披露,這導致台灣交易所上市公司ESG資訊整體披露率僅有26%,且不同上市公司表現兩極化。

此外,也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在強制規定落地之前,自主參考相應標準進行披露,並在ESG報告或年報中提及公司如何參照諸如GRI準則或香港交易所指引等廣泛應用的標準進行ESG管理和披露。